近日,貢山縣出臺《2018年下半年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、問題清單、重點工作、重大項目督查工作方案》,聚焦脫貧攻堅這一最大政治任務,強化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和監督調查處置,為全縣如期實現脫貧摘帽提供堅強的紀律保障。
《方案》規定督查項目覆蓋扶貧領域腐敗、作風問題、問題清單、重點工作、重大項目5個方面。一是全縣2018年重大項目及2017年涉農資金整合項目;二是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;三是脫貧攻堅問題集中整改任務清單;四是全縣各級各部門工作作風建設;五是對全年重要節點督查。
《方案》明確督查方式主要采取“聽、看、查、訪、問”等多種方式進行,對在脫貧攻堅問題集中整改任務清單、全年重要節點等督查中還將靈活運用突擊、點穴、抽查等監督檢查方式對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、“四風”問題、工作紀律執行情況、“不作為、慢作為、亂作為,不敢擔當”等違紀行為,在脫貧攻堅中弄虛作假、數字脫貧、刁難群眾、吃拿卡要、優親厚友、假公濟私等損害群眾利益問題為重點督查方向。
《方案》嚴格時間要求,對5個督查項目,要求5月至12月開展定期或不定期督查,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督查,要求每月至少開展1次督查,對全年重要節點的督查做到逢重要節點必開展督查。持續向全社會釋放越往后執紀越嚴的強烈信號,確保全縣重大項目在資金人員項目安全的前提下穩步推進,繼續鞏固和發展紀律作風成果。
《方案》強調結果運用,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,縣紀委、監委將嚴格按照扶貧領域監督執紀問責五項工作機制要求,做到抓早抓小,該整改的,及時向被督查單位反饋意見,落實整改;對因工作不積極主動、不作為、慢作為,導致影響項目進度受損的,將直接追究部門領導和分管領導、直接責任人的責任,問題情況嚴重的給予黨紀政務處分,涉嫌違法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,以鐵的紀律確保全縣脫貧攻堅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穩步推進。
為保證全縣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、問題清單、重點工作、重大項目督查工作取得實效,根據《方案》要求,成立了4個督查組,每個督查組組長由縣紀委、監委領導班子成員擔任,成員由縣紀委、監委各(部)室、各派駐紀檢監察組干部組成,做到職責任務明確、督查內容方式清楚,嚴格按照時間節點要求機動性開展監督檢查。(廖建新)